学校
学生
老师
家长
一、坚持为教学服务,积极推动学校信息技术工作。
二、信息技术设备用品、帐目清楚完整,新添设备、用品,一周内办完登记手续并投入使用。
三、指导教学人员正确使用电教设备,协助教导处督促检查信息技术工作,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率要达到95%以上。
四、开学第一周内按学校要求将设备、器材分配给有关人员,当面验机,做好领用记录。学期最后一周收回全部设备、器材,检查机件完好情况;做好记录和保养工作,做好保管防盗工作。
五、购置有关所需的日常损耗用品,或报总务处购置,以供教学人员借用、领用。